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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三十二章.首座(1 / 5)

林逸从未想过要在这样的喜宴上出风头,毕竟这喜宴出风头的该是新郎倌和新娘子,可是现在,他真的成了万众瞩目的焦点。

之前,那些说他写的不好看的,也都改口了,说这字写得出神入化,一般人绝对看不懂,哦不,是欣赏不动。又说林逸年纪轻轻就有这么大的本事,以后可了不得,咱们村也算是出了大书法家。还有的人则说,字如其人,看起来林逸有出息了,以后也是腾龙驾凤的大人物。总之,大家都把好话说了一遍,貌似不夸一两句就显不出自己也懂书法。

这里面最高兴的恐怕就是三叔了,原本是没办法,希望林逸能写写字,做了喜联应应景,没想到人家的毛笔字写得这么好,就是飘逸了点,看不明白写的是啥,还好老先生有教---

永结同心作佳偶,天作之合结良缘。

另一幅是:

龙凤呈祥结良缘,鸳鸯福禄成佳偶。

不管这毛笔字咋样,这对联的意境却是喜庆的,尤其很适合这结婚大事儿。所以三叔就很高兴,立马吩咐了人,把那龙飞凤舞写好的喜联拿浆糊贴上,老先生则在一旁慢点轻点小心地地大叫,貌似只要谁损伤了这对联他就跟谁急。

老先生如此模样,搞得林逸更是不好意思,其他人则七嘴八舌地对着他称赞起来,大都是“没想到你毛笔字写的这么好”,“厉害啊,连老先生都服了你”,“什么时候也给我来一幅”……

老曹就像赶苍蝇般驱赶,“去去去,一边去!懂不懂规矩,先来后到---”然后涎着脸对林逸笑道:“林逸啊,好兄弟,你看啥时候有空闲了再给我来一幅字画……”

林逸瞪他一眼,“我不是给你写过了吗?”

老曹搓着手:“送人了---你那字画谁看了谁喜欢,就差跪地下求我割让了,你曹哥我又是义气中人,岂能见死不救……”

不等老曹把瞎话说完,林逸:“滚一边去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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