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豌豆文学>都市言情>二号首长全集> 第092章
阅读设置(推荐配合 快捷键[F11]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)

设置X

第092章(2 / 8)

老板来说,出了矿难死了人,肯定不是杀人罪,甚至不是过失杀人罪,勉强可以算得上是渎职罪。但在司法实践上,渎职罪通常运用于国家公务员,用在私人老板身上,有些怪怪的。如此一来,就需要从管理方面去找罪行,可无论哪一项管理罪行,都属于轻罪。最终的结果是,矿难发生,矿老板只负经济之责,在刑事方面,仅仅承担轻微责任。

正因为如此,老板们都不愿把钱投在安全建设上面,原因是你若想真正保障矿产安全,投入就得是巨款,相反,死几个人的赔偿要小得多。当老板的人都会算经济账,如果像国外那样,花巨资建设安全保障,不仅赚不到钱,还会亏本。几乎所有的矿老板都怀着侥幸心理,希望老天保佑而不在安全生产方面投入更多,万一出事,只好自认倒霉。

国家自然清楚这一点,对于矿业的管理极其严格,哪怕县级,都是,主要职责,就是监督安全管理,对于安全不达标单位,有权要求整改,甚至直接下令停产。这个权利挺大,直接决定着人家的生死。当然,对于安监官员来说,他们必须承担两种责任,一是行政责任,一是法律责任。这两个责任,看起来都挺大的,行政责任,最严厉的是双开,轻微一点的,也是撤职查办。好不容易当了一个官,就这么被撤了,损失确实挺大的。法律责任的话,要坐牢。可这些处分与巨大的利益相比,都显得轻微。尤其得到利益是集少成多集腋成裘,而承担责任是突发的,甚至是小概率的。就算是真的出事,与其获得的利益相比,也是轻微的。

正因为有了这样一个前提,矿难为什么会发生,就非常清楚了。没有安全保障,矿难的发生,就是必然,不发生才是偶然。事故一旦发生,谁都清楚最坏的结果是什么。而在最坏结果之上,谁都希望能够得到一个更好的结局。这就像做生意,你明知道某个价位肯定成交,比这个价位稍稍有点实惠,都是意外惊喜。瞒报或者其他手段,追求的,就是这个意外惊喜。

最后,

上一页 目录 +书签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