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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节(1 / 6)

认识你,是命运对我的恩赐(7)

丹娘的信,对老三和静秋的爱情来说,即使不算转世灵丹,也算得上是个扫雷器,至少能扫除客观上的障碍:证明老三没有未婚妻。如果考虑到是丹娘在信中明确提出分手的,而老三只不过是“故意回避她,在外面漂泊”,并没有明确抛弃丹娘,那么如果要理解为丹娘不愿意跟老三到艰苦地方来生活,于是另谋高枝,也没什么不可以,所以即使老三把信拿给静秋看,也不算在炫耀,他被丹娘抛弃了,有什么好炫耀的?

那么老三为什么不尽快把信拿给静秋看呢?即便静秋没冷落老三,老三也应该及早拿出来,因为他明知自己对大妈家的人撒过谎,说他有未婚妻,而且还有“罪证”落在大妈家人手中,难道他不怕大妈他们为了撮合长林跟静秋,就把他有未婚妻的事捅给静秋?

老三这么聪明的人,当然知道防患于未然的道理。预防在前,一切都好办;等到造成了误会再来挽回,事情就麻烦多了,但他仍然没把那个扫雷器一般的绝交信在第一时间就拿给静秋看,原因很简单:因为他并没那封信。

保不住有人要断喝一声:大胆黄颜,居然敢诬蔑我们老三脚踏两只船?拉下去,痛打!

且慢,我什么时候说过老三脚踏两只船了?我只说他没那封信,但没信不等于脚踏两只船。老三的确在两年前就跟丹娘分手了,所谓“分手”,顾名思义,就是两人的手分开了,也就是说,他从两年前起,就再没牵过丹娘的手了。而对这门婚事,他从一开始就“心里是不愿意的”,所以说,一旦手分开了,他就从身心两方面都跟丹娘分开了,不管从哪个意义上来讲,都算得上分手。

但是那个婚约并不是他说解除就能解除的,婚约是双方父母提议,经他和丹娘同意的,他和丹娘虽算不上青梅竹马,但也从小认识,并不是完全没感情,不然也不会“牵手”了。他们父母之间的关系更是盘根错节,牵一发而动全身。总而言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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