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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9章:舍身取义(1 / 4)

抬动尸体的时候,才发现男青年的腰间还挂着一只铁制的笼子,笼子早就已经被压扁了,连同笼子里的鸟一起压扁了。

那鸟的羽毛特别的好看,虽然已经成为一具死尸,仍旧十分的好看,色采缤纷的羽毛就像是调色达人铺成的印象画。

一旁的黄浩取过和笼子,将笼门扯掉了,取出那一团缤纷的色彩看了看道:“这好像是锦鸡!”

将尸体放下,大衣村长接过鸟尸看了看道:“没错,这就是锦鸡!”

锦鸡应该是最好看的鸟了,就是孔雀也有所不如,同时,因为品种稀小,还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黑市上一只卖个几万问题不大,估计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,这四名衣着光鲜的年轻人才会来到高河村的后山吧!

至于为什么选择晚上,原因很简单,锦鸡不是鸡,人家会飞啊,当然,你硬要抓它也可以,拿一把汽枪,还配上瞄准镜,碰地一枪就下来了,但是,死的锦鸡并不值钱。

而想要抓活的,必须是在晚上,到了晚上,鸟类的视力就会变得很差,再用强光手电一照,能让它们瞬间失明,这时候再抓它,就像是捡地上的石头一样简单。

不信的,可以找一只鸡试一下。

他们成功地抓住了锦鸡,心情应该是开心的,因为很快就可以拿他换钱去风流快活了,但是在往回走的时候,碰上了煞星席明亮,席明亮今天还没有开过荤呢,撞上四个大活人,也一定开心得很,于是就将他们都咬死了!

整个过程十分迅速,这从他们四人尸体倒地的距离就可以推测得出。从地一具尸体倒地,到最后一具尸体脖子被咬,距离不到两百米。

这四个人虽然品行不端,但是不得不说,他们在小团队之中还是有情有义的,最先死的是两名男子,第三个死的也是男子,女孩是最后一个死的,如果他们都顾着自己的话,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!

毕竟,女孩子的体能要差一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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