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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3章:不识抬举(1 / 4)

那男子名叫李大为,听他自己介绍说,他此前在一个叫做碧玉人家的夜总会看场子,后来就给人做了保镖,出道十年来,历经大大小小的单挑或者群殴三十余起,江湖人称为哥。

为了表明他不是浪得虚名,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枚铁钉,食指,中指,无名指同时用力,不到三十秒,竟然将直直的铁钉扳成了九十度。

看得我的眉头一跳,心说丫的这三根铁指要是握住老子的手指头,手指头还不得被他握断啊!

不过,我一点很不解,咱们是赶尸,又不是去工地上盖房子,随身带着钉子干嘛?

与李大为的聊天之中,我还探出了一件事,那就是——梦丽的老爸老妈此前还请过一名赶尸人,不过那赶尸人水平不怎么样,封朱砂,起尸之后,尸体却无论如何也不跟他走,折腾了半天,最终也没有搞定,就羞愧而去了。

我听完心里颇为得意,心说哥们虽然踏入这一行没有多久,也算是个中翘楚了,别人搞不定的事情,我能够搞定,别人赶不了的尸体,我就能赶。

陈柔听到这里楞了楞,良久之后问道:“为哥,你们之前请的应该是白光明白老头吧?”

李大为撇嘴问道:“你知道?”

陈柔笑笑:“都算是同行,听说过的!”

暗地里却对我说道:“烦啦,这件事恐怕有蹊跷!”

我问道:“怎么了?”

陈柔说道:“这个白光明是七十年代的人,应该有四五十岁了,小时候被狼狗撕去了半张脸,虽然做了手术,却仍然十分丑陋,因为那张脸,也找不到别的出路,于是就做了赶尸匠,说起来,他与你的师父是一个辈分的人,赶尸都好几十年了,他赶不动的尸体,我们怎么可能赶得动?”

陈柔这么说,我心里就不乐意了,心说赶得动尸体,赶不动尸体可不光是看本事的,还得看脸,白老头那么丑,连尸体都嫌弃他,但是哥们不一样,梦丽见我长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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