阅读设置(推荐配合 快捷键[F11]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)

设置X

第314章(1 / 5)

第314章

我当然明白,她的意思是说从今往后要和我从肉体到灵魂都要融合在一起。但是我并不希望这样,因为的麻烦已经够多的了。“洪雅,我们是朋友,本不该发生那样的关系。所以,我们今后最好还是做纯粹的朋友的好。你说呢?”

她的一双美目怔怔地看着我,就这样一直地看着我,看得我有些惶恐……忽然,她轻声地笑了起来,“冯笑,你放心,我不会要求和你结婚的,即使我想那样林姐也不会同意的啊。你说是不是?好,我们就做朋友,灵与肉都完全沟通、融合的朋友。可以吗?”

“洪雅,你不是说要告诉我你以前的事情吗?”这当然是为了转移话题,因为她刚才的那个问题让我实在难以回答。

我的茶来了,冒着热气,一缕清香直撩我的鼻孔。她开始缓缓讲述她的故事——

我从小脾气就倔强,骨子里的自卑感却很顽固,经过岁月的磨蚀,我的这种双重性格依然存在。我的父母是那种有着标准的重男轻女思想的人,于是我就下决心一定要做出一番事业来给他们看看。那年我二十二岁,我开始做贸易,结果还真的挣了一大笔钱。我把这些钱汇给父母,顿时感觉松了一口气,也洗掉了一点自卑感。当时我最大的感受就是:钱有时是产生自信的最有效药方。

回老家休息了一段时间,我带了很少的一点钱就去到了上海。出上海火车站时,我身上只有几百元,这点钱不要说找工作,就是马上往返,也不够车费。我故意给自己截断后路,是想拼出一条血路。当晚,我住火车站附近一家低档破落的招待所。晚上睡觉时,老鼠从我的脸上爬过去爬过来,把我的脸当成木头。人的潜力是无限的,在没有后路的时候,前面到处都是路,高山大海也成了路。

几天后,我到火车站一家酒吧做促销员,其实就是做拉客女。老板很精明,当然知道我在上海人生地不熟,但他知道我在酒吧门口一站,就是一道风景线,简直

上一章 目录 +书签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