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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三四章 两份奏折(2 / 4)

风捉影不着边儿的破事儿,就算这二十个字都坐实了,做为圣后的亲信,最多也就是责罚两句,连实刑都不一定有。

可是,等王弘义一但缓过劲儿来,那还有他们几个人的好果子吃?

“九郎,莫要儿戏,这不行!”

可是,吴宁也不知道哪儿来的自信,“大令尽管报上去便是,除非阎王放假,否则神仙都救不了他。”

“啊?”

孙宏德有点虚,心说,小子,靠谱吗?

“那本官就......报上去试试?”

他却不知道,王弘义比吴宁这个狠多了,连谋反的帽子都扣下来了。

而且,孙宏德还留了个心眼儿,他琢磨着,这个子虚乌有地弹劾状不一定行,怕直行上奏圣后会怪罪于他。

所以,这货都没直奏武则天,而是走正常程序,送到觐奏院,准备一级一级的往上报。

结果,这张弹劾状在路上走了十来天,武则天还没看着,就先攥在了最不该看的人手里。

按照大唐的政府流程,地方官员的奏折,要选送到觐奏院由文吏初步分拣,再按照所奏公务的大小,小事则按种类分捡六部直接处理,只有大事才会酌情上呈武则天圣裁。

这种不疼不痒的弹劾状,哪用得着武老太太亲自烦心?

文吏搭眼一瞅,就直接扔到了专管此项的监察院那一堆里。

可是,监察院谁是老大?

御史中丞来俊臣啊!

......

此时,来俊臣手里有三张纸——两封公文奏报、一封私信。

公文都来自房州,一份是王弘义的。报房州大令孙宏德勾结山南道别驾吴长路,骗税合商,意图谋反。

私信也是王弘义的。求请兄长帮忙除去孙吴二人,到时所得资财,半与来公。

来俊臣眉头紧皱,沉吟自语:“弘义这次,有点不合适宜啊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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