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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五五章 马关换约二十八条(1 / 6)

朝中琢磨着将来怎么平衡与论功行赏的之际,中日之间的草拟条约也已准备就绪。

与中俄之间的界约不同,这一次既不需要拉丁文,也不需要双语,只要汉文作为官方文件即可。

刘钰草拟的文件递过去后,林信充与松平辉贞各自检查,以免里面有什么模棱两可的内容。

上面都是汉字,两人完全看得懂,这也是日本上层的书面语言,也没有什么同文不同义的计较。

粗粗看了一下,大体上还是按照之前预定商量好的内容,并没有什么出格的地方。

其条约曰:

【日本国久悬海外,断贡百载,天朝治国以仁德王道,不曾追责。然日本国侵琉球、欺天使,故天子移六师而征之,以为膺惩。】

战事已定,惩戒略施。

故中华皇帝陛下特简拔大顺钦差、对日谈判之全权大臣、敕封鹰娑伯刘钰;日本国国王命从一位、关白左大臣一条兼香;日本国武家之征夷大将军令圣堂大学头、儒庙世袭祭祀官林信充;日本国武家征夷大将军下属老中、从四位下、右京大夫、上野高崎藩藩主松平辉贞。

彼此校阅条约,认明均属妥实无阙。会同议定各条款,开列于下。

第一款:

日本国废除《定五十条》的一切内容。

日本国之武士,从琉球国之姑米岛、马齿岛撤回。

归还琉球国之喜界岛、德之岛、奄美大岛、冲永良部岛和与论岛。

中华朝廷派遣勘定人员跟随,划定疆界。

琉球国之大小事务,日本国日后不得干涉。

并应拆除日本国于琉球设置之神社。

第二款:

日本国归还前明万历三十七年掠夺琉球之八山珍宝,合计作价三百万两库平银。

至此百三十一年,以三厘利计,合计本息共计三亿零五百四十九万五千七百六十九两八钱八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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